文/ 歐陽 弘 主持律師
西元(下同)2018年1月29日,川普政府做了一項策略性的決定,暫緩針對俄羅斯情報與國防部門的新制裁案。美國國務院聲明,2017年8月初簽署公布的新制裁法案「2017年反俄羅斯對歐洲與歐亞大陸影響法(the Countering Russian Influence in Europe and Eurasia Act of 2017)」係「作為一項威嚇工具」,並「已成功鎮壓不良分子的生意」。由於威嚇效果已經達成嚇阻俄羅斯軍火買賣的主要目的,國務院暫緩針對特定企業法人的實際制裁措施。但商業交易前應由國際律師做出盡職審查的重要性,已被凸顯出來。
國務院指出,今年一月底,外國政府與私人企業已經捨棄價值數十億美元的俄製國防武器採購案。這是因為新的制裁法案當中建立了一項新的「紙上規定」,也就是僅僅在有違背該法的交易實際發生時,始需實施制裁;僅當不法的交易完成後,國務院始需制裁涉案的企業法人。也就是說,川普政府採取了一個非常細膩的做法:對所有尚未完成的商業交易進行管制,以美國政府的潛在制裁作為最實際的威嚇。
對於未直接參與該法所要制裁的交易的非美國籍企業及其美國籍子公司或其他僅是幫助角色的第三方而言,如此的新趨勢代表他們應於國際商業交易前進行法律諮詢,以避免美國國務院等對於受到該法涵蓋的個人或企業採取後續的法律行動。進一步言,進行國際商業交易時,任一方對於該商業交易是否落入法律的制裁範圍一事,委由律師進行盡職調查,才是審慎的做法。一旦交易對手被列入川普政府認為初步應制裁之俄羅斯企業名單時,未能立即停止交易而產生違法風險的情況,很明顯是商業判斷上應考量之點。
與俄羅斯國防或情報部門有關之交易
新制裁法最重要的條文之一即是第231條,規定「與俄羅斯聯邦政府之情報或國防部門從事交易之人」應予制裁。
依第231條(a)項,美國總統應對其認定在該法生效之日起,故意與俄羅斯聯邦政府之國防或情報部門所屬或為其服務或代理之人從事重大交易之人,實施該法第235條所定五項以上之制裁。此處之部門包括俄羅斯聯邦軍隊總參謀部情報總局(格勒烏)及聯邦安全局。美國總統必須在該法生效起180日內採取行動。該法另外授權美國總統在60日內頒布施行細則或其他辦法定義何種企業或個人構成「俄羅斯聯邦政府之國防或情報部門所屬或為其服務或代理之人」。
對第三人之影響
該法所定之制裁適用於所有的人,無論係於美國境內境外、美國人或非美國人。該法第235條規定一系列美國總統對於被認定違反該法之人得選擇適用之制裁方式,包括:
禁止使用美國進出口銀行之服務;
禁止核發美國出口許可;
限制從美國金融機構貸款;
禁止承包美國政府採購案;
禁止從事與美國銀行或美國財產相關之金融交易;
禁止在美國對於受制裁之人投資;
禁止公司職員入境美國;
針對公司主要執行官員之制裁。
最重要的是,這些制裁方式不僅影響到非美國籍企業,也影響到它們的美國子公司,即使它們並未直接參與該法所針對的交易。相關制裁對於僅僅是在交易中扮演幫助角色的第三人亦有其適用。例如,該法第228條修正了現行法,要求美國總統一旦認定某位外國人在該法生效之日起,故意「幫助與俄羅斯聯邦有關應受美國制裁之任何人為重大交易,包括虛偽交易或結構性交易者,應予制裁。」
網路安全
該法亦要求對於與從事網路安全破壞之企業或個人交易之人實施制裁。該法第224條第(a)項第(2)款規定,在該法生效起60日內,美國總統應對其認定「故意對第(1)款第(A)目所定行為提供實質之幫助、資助或金融、物資或技術支援,或貨物或服務(除金融服務外)」之任何人,實施該法第235條所定五項以上之制裁。本條第(a)項第(1)款第(A)目則規定了下列行為:代理俄羅斯聯邦政府破壞任何人,包括民主機構或政府之網路安全之重大行為。該規定用語的廣義特性意味著,即使與制裁對象僅有間接關聯之各種情形,均可能有其適用。
人權侵害
該法第228條第(a)項為烏克蘭法案增訂了第11條,要求美國總統對其依可信之資訊認定在該法生效之日起,對於在俄羅斯聯邦政府以武裝占有或以他法控制之領域內犯下嚴重人權侵害之罪行予以負責、共犯、下令、控制或指揮之外國人提供實質之幫助、資助或金融、物資或技術支援,或貨物或服務之外國人實施第(b)項所述之制裁。第(b)項所述之制裁則包括「資產凍結」以及禁止應受美國制裁之外國人入境美國,並撤銷該人之一切簽證或其他證件。
該法所定之其他制裁
除前述以外,該法亦針對一系列其他行為增訂應予制裁或修正原有的制裁,這些行為包括:(1)針對特定俄羅斯原油計畫之制裁;(2)針對俄羅斯與其他國家金融機構之制裁;(3)針對貪污行為之制裁;(4)針對試圖規避其他制裁之人之制裁;(5)針對俄羅斯聯邦管線發展之制裁;(6)針對俄羅斯聯邦國有資產加以投資或私有化之制裁;以及(7)針對將軍火與相關物資輸入敘利亞之制裁。
新法所創設之制裁的可能影響,對於與俄羅斯聯邦政府或其他俄羅斯私人企業做生意的任何企業法人而言,均值得審慎考量應對。即使川普政府在今年1月29日決定暫緩實施制裁,此事之重要性亦無改變。
以上資訊,感謝群勝在美國華盛頓當地的合作律師Donald Gross提供。
Donald Gross, an international lawyer based in Washington, DC, advises companies on overcoming commercial, regulatory, political and cultural obstacles to US investments and acquis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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